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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鼎文老师新浪博客文章
   
伴侣关系中爱的序位
 

双边互利

  在爱的序位中,男人与女人之间存在着施与受平衡的交流。他们同时拥有对方所缺乏的部分,也从对方身上得到他们所缺乏的。要丰富关系,双方都必须为另一半付出自己所有,并且接受对方的付出。男人必须献出他自己并且接受另一半成为他的女人;同样,女人也必须献出自己并且接受另一半成为她的男人。如果伴侣当中只有其中一人接受而另~半付出,爱的序位将会失去平衡,因为接受的一方看来较弱势而不受看重,而付出的一方看来较伟大。伴侣关系中,当一方因为耗竭而需要另一半的照顾,虽然他们同样爱着对方,另一方的行为举止也将会像是在施恩。在过程中,接受的一方将愈来愈像个小孩,而施恩的一方将愈来愈像父母。接受的一方可能会觉得自己有义务要感谢对方的付出,而没能回报;施恩的一方则会像是不求回报的慈善家而产生优越感。如此一来,伴侣关系将无法平衡,也无法交流。为了达到伴侣关系的平衡,双方都需要有求于对方,并且带着爱付出,并尊重对方的需求。

跟随与服务

  伴侣关系中爱的序位的另一个面向是:女人跟随男人。这意味着,她跟随男人并进入他的家庭、住处、社交圈、语言及文化,并且她同意她的孩子跟随父亲。我们无法解释这个序位法则,只是当我们检视实际情况,我们会看到它的影响。我们只需比较妻子跟随丈夫、孩子跟随父亲的家庭和丈夫跟随妻子、而孩子跟随母亲的家庭即可得知。但是也有例外,比如说,当父系家庭遭遇艰难的命运或疾病,让丈夫和孩子跟随母系亲族是比较安全而妥当的时候。

然而,伴侣关系中,爱的序位有另一个面向是:男人必须为女人服务。

平等

  伴侶关系中爱的序位不同于亲子关系的爱的序位。如果伴侣将亲子关系的爱的序位应用在亲密关系中,伴侣关系将受到阻滞及干扰。

  比方说,在伴侣关系中,一方期待另一方能够给予全然无条件的爱,就像是孩子对父母的期待一般,此时,他期待另一方能够给予他父母带给孩子的那种安全感。这将造成伴侣关系的危机。当其中一方感受到他的伴侣有过多要求时,他将会退缩甚至离开,而这样的反应是正当的。因力如果其中一方童年时期的序位在当时没有得到满足,而被转移至成年后的亲密关系中,然后要求无辜的伴侣对我们童年的需求负责,这是不公义的,并将导致关系的结束。

  比如说,当丈夫跟他的妻子,或者妻子跟丈夫说:“我没办法跟你共同生活”,或者“一旦你离开,我就马上自杀”时,另一方就必须结束这段关系,因为他所遭受的压力不属于平等的伴侣关系,他也无法应对这样的压力。然而,一个孩子对父母这样说却是真实而恰当的,因为孩子无法离开父母独立生存。

  当男人或女人在伴侣关系中认为他们有权苟责、教育或是改变另一半,这是假设自己拥有只存在于亲子关系中的父母对孩子的权力。这样的结果,常常是另—半会因为压力而变得疏离,并且在关系外寻找平衡及出口。

  亲密关系中的爱的序位要求双方以平等的态度尊敬对方。在任何情况下,当一方感觉自己像是另一半的父母时,或者自己像是孩子一样依赖着对方时,伴侣关系中爱的流动就受到了限制并将使关系遭受威胁。

  这也同样适用于施与受的平衡。在亲子关系中,父母是给予者,而孩子是接受者。孩子想要逆转序位或是与父母地位平等的意图终将失败,孩子注定亏欠父母。然而矛盾的是,当孩子与父母地位平等的尝试愈失败,他们就觉得愈靠近父母;对父母的亏欠将使他们保持与父母的连结,并且促使他们离家独立,因为他们想要独立完成某些任务并证明自己。

  所以当伴侶中的一方以父母对待孩子的方式付出,比如女人为另一半支付学费,他们的关系就无法维持平等。即使感觉到亏欠,在完成学业后,男人仍会离开他的另一半。只有在他完全偿付另一半所为他所付出的费用后,他才能再次感到平等,关系才得以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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