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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的损失

 

  大自然里有一股巨大的平衡力量运作着,涵括星球运转、白天黑夜、男女阴阳,而平衡也是人类天生的本能之一,前面的章节便让我们明白了两性平衡的重要。

  再者,人与人的金钱互动也需要平衡,如果金钱上有不平衡的对待或不当得利,甚至一方认为有平衡,另一方却认为极不平衡,此时便会形成金钱纠葛,而这种失衡有可能牵连家人,一如维正家的实例。

  所谓“不当得利”的意思是用不正当、不公平的方式获取巨大的利益,也就是不义之财,无论是我们从别人身上获得不义之财,或者别人从我们身上不当得利,都属于这个范围,例如侵占财产、诈骗土地、制造假货、偷工减料等等,此时彼此间会产生纠葛,数目越大越不公平,纠葛就越深。为什么?因为被欺骗者可能因此损失、破产,甚至自杀,井进而影响其后代子孙,是以心中的怨恨与不满会持续诅咒着欺骗他的人,也因此当欺骗者获得的不当利益传承给后代时,后代也必须付出代价——表面上好像从不当得利中得到一些好处,但实际上我们可能得加倍奉还。

周鼎文文章:不当得利的损失

  这些从系统排列无数个案中观察到的律则,其实也常出现在报纸上或我们的身边,例如某些大企业家族的第一代曾以不正当或不公平的方式突然变得很有钱,其第二代往往发生纠纷、互告、兄弟阋墙或争夺财产的情况,屡见不鲜。事实上,这种情况不只在家庭或企业组织中观察到,几千年前,道家的智慧经典《太上感应篇》就提及:“诸横取人财者,乃计其妻子家口以当之,渐至死丧。若不死丧,则有水火盗贼、遗亡器物、疾病口舌诸事,以当妄取之值。”且“死有余责,乃殃及子孙”。这段文字的意思是:强占财物之人,其妻子家人会抵偿罪过,甚至死亡;若不是死亡,则会借由发生意外、遭盗、遗失器物、疾病、口舌等事故偿还,而且即使当事人死去,剩余的责任仍会殃害子孙。

  是以根治之道在于回归“平衡法则”:我们能变富有不是因为把别人变贫穷;若我们曾有对不起人的地方,要改过忏悔、归还不当利益或以其名义多做善事;别人对不起我们的,我们要以正当方式讨回公道或原谅放下,并从中学习经验教训;提醒自己时时觉察起心动念,经营事业时抱持共荣双赢的态度;对待大自然谦卑有爱,共创平衡和谐的社会。如此,贯穿古今的平衡法则便会依此回报——我们做什么就会收到什么,怎么对别人,别人就怎么对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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